首先,感谢@一条温血的蛇 先生点校全文和源文件分享。
本来这篇奏折,我读来只是当个「封建统治阶级的笑话」在看,当我看到句读后的全文之后就笑不出来了。一时之间居然有种时空倒错的荒谬感觉:
这三百年他们改变过吗?
这三百年我们改变过吗?
原来清朝也有「群体事件」啊!
所可恶者,党羽众盛,到处横行:打降逞凶、包娼窝盗,屠牛宰羊、擎鹰架犬,无所不为;一旦事发,则合党群起,不呼而集。
倡为邪教、聚众烧香;夜聚晓散、引诱乡愚
查囬教,不敬天地、不祈神祉;不奉正朔、不依节序;另定宗主、自为岁年。
原来清朝也有吃饭不同桌啊!
日用瀦禸、指为禁忌;而椎牛共飨、恣其贪饕;人家肴馔、绝不入口;而宰割物类另有密咒。
缘若辈教中既多,同心协力,而文武臣僚及衿监书役行铺中,莫不皆有其人, 持势泼贿、官长莫制;乡民侧目,莫敢谁何。
原来清朝也有两面人啊!
臣愚以为仕宦各官,既受朝廷之禄,即不宜徇邪党之情;衿监诸人已读孔孟之书,即不宜遵异端之教。
他若身充胥役,承值公门饭铺歇店、招接往来,亦不得纠党聚匪,致生事端。
请嗣后出仕绅衿,以及衙门铺店诸色人等,即令出教;
其甘心从教者,不许混入仕籍、应考充役、开张店铺。
则不必驱逐而党孤势散,庶不至助恶为非、固结难解。
以史为鉴、可以知兴替?所谓文明进步不过是个笑话罢了。
雍正二年是公元1724年。
这一年马明心6岁,随叔父在西关清真寺攻读伊斯兰教经典及阿拉伯文。 这一年距离马明心随其叔父去麦加朝觐还有4年。 这一年距离马明心1744年学成归国传教还有20年。 这一年距离马明心1781年被斩首于兰州东川门还有57年。 这一年距离1856年咸同云南囬变还有132年。 这一年距离1862年同治陕甘囬乱爆发还有138年。 这一年距离1873年同治陕甘囬乱结束还有149年。 这一年距离1958年甘南囬族叛乱234年。
《山东巡抚陈世倌奏请 颁谕严禁囬教折(雍正二年九月十二日)》
同日,又奏为敬陈末议仰祈圣鉴事
窃惟左道惑民、律有严禁,但倡为邪教、聚众烧香;夜聚晓散、引诱乡愚,此等情罪固为可诛而律例既有明文,地方自可查缉。未有身为绅士、实尊异端;声援固结、济恶害民,公行天下莫可指斥如囬教之甚者也。
查囬教,不敬天地、不祈神祉;不奉正朔、不依节序;另定宗主、自为岁年。日用瀦禸、指为禁忌;而椎牛共飨、恣其贪饕;人家肴馔、绝不入口;而宰割物类另有密咒。身故之日、寸丝不挂;举殡之时、空棺撤底。种种矫诬、诞妄实甚。
其始不过因囬囬国远,入中华散居各府,独为一教、不相往来。以后种类日繁、交游日广,自京师以及天下归其教者不可胜数。各府中多有崇祠广宇,名礼拜寺,俗称囬囬堂,由来已久,莫能禁绝。
所可恶者,党羽众盛,到处横行:打降逞凶、包娼窝盗,屠牛宰羊、擎鹰架犬,无所不为;一旦事发,则合党群起,不呼而集。缘若辈教中既多,同心协力,而文武臣僚及衿监书役行铺中,莫不皆有其人,持势泼贿、官长莫制;乡民侧目,莫敢谁何。
臣愚以为仕宦各官,既受朝廷之禄,即不宜徇邪党之情;衿监诸人已读孔孟之书,即不宜遵异端之教。他若身充胥役,承值公门饭铺歇店、招接往来,亦不得纠党聚匪,致生事端。请嗣后出仕绅衿,以及衙门铺店诸色人等,即令出教;其甘心从教者,不许混入仕籍、应考充役、开张店铺。则不必驱逐而党孤势散,庶不至助恶为非、固结难解。
其各处礼拜寺、囬囬堂,或悉令拆毁、或改立书院、或另祀明神,似于地方实有裨益。 如果臣言可采,伏乞皇上特颁谕旨通行天下,革除数百年来锢弊,则四海民生并沐圣恩于无既矣。 臣谨奏。
这篇奏折有两个版本,一个是《四库全书荟要 史部 第101册 诏令类》中的版本,
一个是《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 二年五月初一日至二年十一月初十日》
《四库全书荟要》比《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》有很多删减文字,搞笑的是前者是给乾隆御览而编辑的、这么个删减法就不怕乾隆这个小心眼儿来杀头吗?
《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》应该是奏折的影印版本,就是文件质量很差很多字认不清楚。
其实这篇奏折前有另一篇同日奏报的《山东巡抚陈世倌奏访拿邪教情形折》,而这篇《山东巡抚陈世倌奏请 颁谕严禁囬教折(雍正二年九月十二日)》应该是上一篇里「邪教访拿专项」的附属成果。因为在这个山东巡抚眼中,当时的囬教跟闻香教、无为教、罗教这些邪教没有什么不同、都是在「倡为邪教、聚众烧香;夜聚晓散、引诱乡愚」。有些现代「囬族学者」把这句「夜聚晓散、引诱乡愚」当成在污蔑「尊贵的斋月」显然是会错了意,高看了自己。
而雍正的硃批,这一次就不去详细讨论,雍正的意思大概齐是以行政成本的理由否定了「禁囬教」的建议。之所以这次不拿出来详细讨论,一是我本人的学问不足、不知自己是否能理解雍正的本意,二是手上的资料完整的质量太差看不清字、能看清的版本又不确定有没有删减。
希望有哪位能补上这个短板。
后面附的全篇句读,绝大部分的文字出自@一条温血的蛇 先生的校订。而方括号内文字是我根据影印版补入的,这些肯定有错漏之处,还望大家指正。
《山东巡抚陈世倌奏请 颁谕严禁囬教折(雍正二年九月十二日)》
同日,又奏为敬陈末议仰祈圣鉴事
窃惟左道惑民、律有严禁,但倡为邪教、聚众烧香;「夜聚晓散」、引诱乡愚,「此等情罪固为可诛而」律例既有明文,地方自可查缉。未有身为绅士、实尊异端;声援固结、济恶害民,「公行天下莫可指斥」如囬教之甚者也。
查囬教,不敬天地、不祈神祉;不奉正朔、不依节序;另定宗主、自为岁年。「日用瀦禸、指为禁忌;而椎牛共飨、恣其贪饕;人家肴馔、绝不入口;而宰割物类另有密咒。身故之日、寸丝不挂;举殡之时、空棺撤底。种种矫诬、诞妄实甚。
其始不过因囬囬国远,入中华散居各府,独为一教、不相往来。以后种类日繁、交游日广,自京师以及天下归其教者不可胜数。」各府中多有崇祠广宇,名礼拜寺,俗称囬囬堂,由来已久,莫能禁绝。
所可恶者,党羽众盛,到处横行:打降逞凶、包娼窝盗,屠牛宰羊、「擎鹰架犬」,无所不为;一旦事发,则合党群起,不呼而集。缘若辈教中既多,同心协力,而文武臣僚及衿监书役行铺中,莫不皆有其人,「持势泼(颇)贿、官长莫制」;乡民侧目,莫敢谁何。
臣愚以为仕宦各官,既受朝廷之禄,即不宜徇邪党之情;衿监诸人已读孔孟之书,即不宜遵异端之教。他若身充胥役,承值公门饭铺歇店、招接往来,亦不得纠党聚匪,致生事端。请嗣后出仕绅衿,以及「衙门铺店」诸色人等,即令出教;其甘心从教者,不许混入仕籍、应考充役、开张店铺。则不必驱逐而党孤势散,庶不至「助恶为非」、固结难解。
其各处礼拜寺、囬囬堂,或悉令拆毁、或改立书院、或另祀明神,似于地方实有裨益。 如果臣言可采,伏乞皇上特颁谕旨通行天下,革除数百年来锢弊,则四海民生并沐圣恩于无既矣。 臣谨奏。